1、彈簧減震器件堆碼的原則要求是在碼垛穩(wěn)固、確保 的條件下,做到按品種、規(guī)格碼垛,不同品種的材料要分別碼垛,防止混淆和相互腐蝕。
2、禁止在垛位附近存放對鋼材有腐蝕作用的物品。
3、垛底應墊高、堅固、平整,防止材料受潮或變形。
4、同種材料按入庫先后分別堆碼,便于執(zhí)行先進先發(fā)的原則。
5、露天堆放的彈簧減震器件,下面 有木墊或條石,垛面略有傾斜,以利,并注意材料安放平直,防止造成彎曲變形。
6、彈簧減震器件的堆垛高度,人工作業(yè)的不超過1.2m,機械作業(yè)的不超過1.5m,垛寬不超過2.5m。
7、垛底墊高,若倉庫為朝陽的水泥地面,墊高0.1m即可;若為泥地,須墊高0.2~0.5m。若為露天場地,水泥地面墊高0.3~0.5m,沙泥面墊高0.5~0.7m。
8、露天堆放角鋼和槽鋼應俯放,即口朝下,工字鋼應立放,鋼材的I槽面不能朝上,以彈簧減震器件免積水生銹。